警银联动 重拳打击 广东省全面启动2015年打击假币犯罪专项行动

更新时间:2016-02-03 来源:-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公安部《2015年打击整治假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的统一要求,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和广东省公安厅联合部署了为期半年的"2015年广东省打击假币犯罪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以打击假币制造窝点和销售网络、净化货币流通环境为主要工作目标,通过强化组织、明确目标和落实工作要求,重拳打击假币犯罪, 切实维护人民币信誉、国家形象和群众利益。6月1日,专项行动在全省全面启动。

一、领导重视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和广东省公安厅领导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多次听取了关于本次行动的专题汇报,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王景武行长要求认真落实范一飞副行长的重要指示,专项行动要"务求实效,打出声威,增强威慑力,争取根除制假、贩假、售假、用假,净化人民币流通环境"。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覃道爱副行长与广东省公安厅何广平副厅长及经侦局黄守应局长就专项行动进行了多次会晤,分析研究辖区反假货币形势,共同确定了行动相关细节,为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全面启动

5月29日上午,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与广东省公安厅联合召开2015年广东省打击假币犯罪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全面启动专项行动。广东省公安厅何广平副厅长、广州分行覃道爱副行长出席会议,并分别作了《警银联动 重拳出击 迅速掀起打击假币犯罪新高潮》和《关口前移 警银合作 坚决打击假币违法犯罪》的讲话。广东省公安厅经侦、技侦、网监、宣传等部门的负责同志,广州地区省、市两级商业银行分管反假货币工作的行领导,以及广州分行货币金银处相关人员在省公安厅主会场参加会议,省内21个地级以上市及各县(市)公安机关、人民银行和商业银行分管反假货币工作的领导和相关人员均在当地公安机关分会场参加会议。

三、强化组织

为做好此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工作,确保行动推进和实施效果,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和广东省公安厅联合成立"2015年广东省打击假币犯罪活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此次专项行动,广东省公安厅副厅长何广平任组长,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覃道爱、广东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黄守应任副组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打击制贩假币专项行动办公室和货币流通环境治理办公室,其中,打击制贩假币专项行动办公室设在广东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局,办公室主任由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吴义来兼任;货币流通环境治理办公室设在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办公室主任由货币金银处处长姜小南兼任。

四、明确目标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和广东省公安厅根据广东省反假货币工作实际情况,确定了专项行动的具体目标:一是汕头、汕尾、揭阳3个地市必须主办破获一宗机制假币窝点案件;二是2015年全省各地假币警银收缴比均必须超60%,其中2014年金融机构临柜收缴假币量300万以上的广州、深圳、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湛江共8个地区警银收缴比要达70%以上;三是加大对流通环节的假币专项治理工作力度,力争在2014年基础上进一步压降假币浓度30%以上,促使辖区货币流通环境得到明显净化。

五、工作要求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与广东省公安厅联合下发了《2015年广东省打击假币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具体落实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措施:一是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人民银行中心支行要于6月5日前对口上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方案;二是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人民银行中心支行每月上旬要对口上报专项行动工作简报,假币犯罪发案情况及其他需要协调的事项,要随时报送;三是要落实将金融系统反假货币工作的重心适度前移的具体措施,着力提升农村乡镇助农取款点和城市社区金融服务站的功能,选择部分符合要求的站点作为假币动态监测点,并进行备案管理,促使其真正发挥信息源的作用,为公安机关的打击行动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四是将这次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分别列入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和省公安厅对各自管辖单位的年度业绩考核范围,对工作不力的各地人民银行、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及公安机关,将予以通报批评;五是明确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将联合省公安厅落实奖励措施,对打击假币成绩突出的单位和有功人员给予表彰奖励。

六、积极响应

专项行动正式启动后,全省各地公安机关、人民银行和金融机构积极响应,迅速贯彻会议精神,部署落实专项行动工作。目前,专项行动工作已在辖内全面铺开:一是各地已成立以公安部门和人民银行主管领导为组长的 "打击假币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二是各地已于6月5日前制定上报《打击假币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具体落实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措施;三是汕头、揭阳、汕尾、佛山4个地区行动迅速,于6月3日前分别召开了警银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广东省打击假币犯罪专项行动会议精神,部署当地打击假币犯罪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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